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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1.72米年轻男子溺死1.3米深游泳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2:1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深圳11月16日消息(记者郑柱子) 一名身高1.72米的年轻男子,凌晨在一家24小时开放的酒店游泳池戏水,在仅1.3米深的地方溺死。十几分钟后,溺水者被送到距离该酒店20米的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以酒店没有及时抢救导致溺水者死亡为由,把酒店告上法庭。日前,深圳市福田法院正式立案受理此案。

  据死者的妻子江小姐回忆,今年9月4日凌晨3时30分,她和丈夫阿海(化名)与刘先
生夫妇一同前往位于深圳大梅沙盐梅路与内环路交界的海阔-凌海酒店公寓。开房入住后,四人相约到酒店的游泳池游水。

  “我以前去过这家酒店,酒店的游泳池是24小时开放的,可是我们去了以后发现游泳池内的灯很暗,关掉了大部分原有的灯光。”江小姐称,酒店前台一名女服务员替他们开了通往游泳池的门,4人就下了游泳池。

  “游泳池只有1.3米深,阿海在泳池中间玩水。他平时水性不错,我们并没在意他。可过了一会,我发现他沉在水中迟迟没抬起头,超过常人憋气的时间。于是我走过去拉他,可他已经不动了。”这时,江小姐连忙喊朋友过来帮忙,两人合力将阿海拉上地面。

  “当时游泳池边上连个酒店工作人员都没有,更别提有救生员了!”与此同时,刘太太跑到前台救助并让酒店报120。江小姐说:“我和刘先生将阿海拖到地面后让他躺下,还不断拍打他的后背想把水拍出来,刘太太到前台喊人打了120后也回来帮忙。可过了几分钟后,迟迟没有人来帮忙,她再次跑到前台催促酒店工作人员来帮忙并再打120。”

  据江小姐称,后来过来一名酒店保安,他说对面就是医院,他到对面去叫人。又过几分钟还没人来,刘太太第三次到前台催促,又过了几分钟医院的救护车终于到了,这时距阿海溺水已有十几分钟,大家将阿海抬上车送到医院。这时她才知道,其实医院就在酒店正对面,仅仅隔着一条马路,大约20米远,走过去也不过2分钟。

  阿海被送到医院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据该院门诊病历记载,阿海被送至医院时,呼吸仅为每分钟6次,而正常人的呼吸每分钟是12到18次。经医生诊断,阿海肺水肿、呼吸衰竭,濒临死亡。阿海在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在十几分钟的时间里,阿海没有得到有效的急救,酒店不但没有配备救生员,甚至没有安全提示,事发后没有及时对阿海进行救护。事发后,我们希望酒店赔礼道歉并进行赔偿。可多次协商后,酒店并没有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江小姐告诉记者,她与阿海经过8年恋爱,去年年底刚刚结婚;阿海的父母痛失唯一的儿子,精神状态一直很差。

  对于没有及时抢救的说法,酒店代表律师称:“我们不同意他们的说法。我们也曾经与死者家属多次协商,但双方的意向过于悬殊,目前还没达成协议。”随后,律师以事件还在协商争议中,不方便公开一些可能成为证据的细节为由,拒绝回答其他问题。

  日前,阿海的父母和妻子联名将负责管理酒店的深圳某投资有限公司分公司以及由其隶属的公司告上法院,索赔50余万的死亡赔偿金以及150万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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