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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校长将成学校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图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8:4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1月16日消息(记者黎政祥 实习记者仇日红)从明年起,北京市各小学将按照规定落实小黄帽路队制,校长将作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学校自备或租用接送学生的机动车纳入本单位安全责任制管理。这是记者从16日下午举行的北京市“小黄帽路队制”先进单位表彰大会上了解到的。

  

北京:校长将成学校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图文]

  “小黄帽路队制”先进表彰大会

  在这次由北京市交管部门举办的“小黄帽路队制” 2004至2005年度先进单位表彰大会上,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等8个区县、兵马司小学、和平里第九小学、广渠门小学等130所学校受到了表彰。

  

北京:校长将成学校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图文]

  颁奖

  据了解, “小黄帽路队制”是由北京市崇文区交管部门带头实行的一种保护小学生安全过马路的措施,至今已有16个年头。学生们在过马路时戴上特制的小黄帽,有利于引起司机的注意,保护了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同时也使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增强。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教委、市交管局等职能部门共同努力,不断完善制度,壮大队伍,到今天,“小黄帽”已经在全市发展到几十万顶,并从北京推广到了全国。

  

北京:校长将成学校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图文]

  参会的小学生

  尽管“小黄帽路队制”发展到今天成效明显,但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保护方面,仍存在不少隐患,比如学生们在骑自行车上下学时,闯灯越线、骑车带人、逆行、追逐打闹等现象仍比较突出,这些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对同学们的人身安全更是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另外,一些学校对校车管理重视不够、监督不严,车辆安全不合格、超载等问题相当严重,致使校车成了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针对这些问题,北京市政府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预防交通事故,制定了《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预计将于明年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了小学校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小黄帽路队制,并明确提出学校要将自备或租用接送学生的机动车纳入本单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校长将作为各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校车管理工作,对学校自己开通的校车,要严把车辆安全关,并挑选技术过硬、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司机驾驶;对家长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也要主动了解情况,教育家长和学生不要乘坐车况不好的车辆,以免受到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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