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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户居民采光权遭侵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0:58 三秦都市报

  本报渭南讯 (军号 晨枫 记者 雷景荣 冀晓菊)蒲城县槐影印刷厂建设“职工住宅楼”,经主管单位蒲城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依法审批,准许其建六层。北邻十余户居民以侵害采光权为由,向城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为此,2004年11月22日蒲城县城建局举行了听证会,并作出决定,将原规划六层变更为三层。然而,就在听证会作出变更决定公开告知双方当事人后,该印刷厂竟然违反审批决定,强行盖了第四层。

  蒲城县槐影印刷厂位于蒲城县城关镇总理局巷与营门巷之间,原是东槐院小学的校办工厂,后转卖给现业主涂三长。11月13日上午,记者在蒲城县槐影印刷厂职工住宅楼的工地上看到,建筑施工队的工人正在这座住宅楼的四层工作面上施工。自称是负责人的张三虎告诉记者,他们没有执行城建部门的三层规划审批决定,是因为城建部门给他们下发的不是正式文件,公章不对,他同时指出,虽然城建部门变更了他们的建筑申请,但没有变更他们的招标、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他们现在建第四层,是完全按照招标、施工许可证来施工的,所以不能算违法。随后记者来到蒲城县城建局采访时,城建局法制股的张股长告诉记者,该工程的规划审批为三层,违法建筑到四层均是事实,应涂三长本人要求,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城建局已于10月18日就槐影印刷厂家属楼工程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举行了听证会。并根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对槐影印刷厂职工住宅楼工程违法行为作出一万元的处罚。同时要求城建监察大队对该工程四层建设过程中的建设行为进行跟踪监察,防止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继续有违法行为。当记者质疑,只作处罚处理并允许其建筑第四层是否合适?张股长告诉记者:城建局是依照《城市规划法》作出的这个处罚决定。如果邻居认为采光权受侵害,他们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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