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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电脑耽误25节课大学生索赔补习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2:45 重庆晚报

  本报讯笔记本电脑买来10天就坏了,重大一学生为了换这台电脑至少耽误25节课。无奈之下,走上法庭讨公道,并要索赔补习费。昨日,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任柏桥是重庆大学土木工程专业2004级的学生。昨日他在法庭上诉称,今年8月28日,他在石桥铺赛博电脑城的清华紫光电脑专卖店,以49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型号为A33C132DD-A的长城笔记本电脑。9月8日,他与室友在寝室用电脑看电影的时候,电脑突然自动关
机。

  由于当天下午有英语课,他向老师请了两节课假后,来到专卖店要求换货,并将购货发票和保修卡一并交给了该店负责人黄某。因为要检测故障,黄某让他第二天再来。9月9日,黄某让他到两路口的长城电脑售后服务部去换电脑,到了售后服务部后,又让他22日去换。由于他把保修卡交给黄某后被黄遗失,电脑没换成。

  26日,当他再次去换电脑时,专卖店和售后服务部均以主板烧毁、不在包换保修范围为由拒绝。他找工商局调解了3天,依旧未果。

  奔走了一个多星期,每天平均耽误3节课,有时还旷了课,电脑没换成,成绩反而下降了许多。没有办法的他只好将曾在购货发票上盖章的某科技公司告上法庭。法庭上,他不但要求专卖店为自己换货,还要求其支付2500元的补习费。

  “现在很快就要期末考试了,因为课程被耽误还有很多科目跟不走。”任柏桥很焦急。他咨询过老师,单独补课一小时要100块的补课费。他算了一下,补25个小时才可能把功课跟走,最少也要2500元。

  “功课跟不走完全是他们给我造成的。”任向法庭出具了这些天来因换电脑请假的清单,及有学校盖章证明其“多次旷课,成绩下降”的证据。

  昨日的法庭上,被告席上空无一人,法官只好缺席审理。由于该案的被告是否应为该科技公司存在异议,法官决定核实后再另行宣判。

  (见习记者王明)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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