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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罚没物品进行“阳光拍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3:50 大连晚报

  海关罚没物品进行“阳光拍卖”

  据大连海关统计,今年以来大连海关组织海关罚没物品公开拍卖共7场,拍卖实际得款289万元,实现增值18.4%

  ■通讯员孙耘吴凯本报记者马嫱

  本报讯八万八、九万、九万三……十一万八二次、十一万八三次,随着槌起价定,100吨碳化硅被高出底价4.8万元的价钱拍卖出去。这是11月15日辽宁汇丰拍卖有限公司为大连海关举行现场拍卖会竞拍的一幕。大连海关此次现场拍卖品包括通过案件查获的罚没物品,以及被放弃的超期无主货物。当日拍卖会成交金额近43万元,拍卖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据了解,此次拍卖是经海关总署同意,按照《拍卖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大连海关委托辽宁汇丰拍卖有限公司对上述物品进行的公开拍卖。此次拍卖经过价格认证中心评估、拍卖货物预展和现场拍卖等环节,整个拍卖过程受到相关部门的严格监审并现场进行监拍,确保拍卖活动的公正、公平。

  据大连海关统计,今年以来大连海关组织海关罚没物品公开拍卖共7场,拍卖主要物品包括电子元件、葡萄酒、加工类机床、机器设备、镁砂等物品,拍卖保留价总计244万元,拍卖实际得款289万元,实现增值18.4%,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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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对罚没物品的处理方式,按照罚没物资的品质不同,具体分为五种:一是公开拍卖,这是海关处理罚没物资的主要方式。二是定向转卖。主要是国家规定的专卖商品,如走私的成品油、香烟等。三是移交主管部门处理。主要是对查获的文物、毒品等统一移交给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四是转交中国红十字会。主要针对查获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物品。五是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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