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召赌徒就为报答妹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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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7:55 南京报业网 | |||||||||
□通讯员小雨金陵晚报记者徐红霞 【金陵晚报报道】 两个孩子都寄养在老家的妹妹家生活,为了报答妹妹,林红答应为她在南京召集下线押赌注,好让妹妹从他们的赌博活动中抽头赢利。 40岁的林红是湖南省岳阳市人,几年前和丈夫来宁做生意,在西善桥附近开了一家
从6月份开始,林红在家具厂用电话跟参赌人联系,让他们在1至49之间选一个数字,并于晚上8点钟将数字报给妹妹,9点钟林兰再打电话告诉她中奖数字是什么。参赌赌资均由林红收取,不定期邮寄给林兰,参赌人员和赌资均记录在案。9月8日晚上,因群众报警,警方在家具厂内将林红抓获,截止到此时,涉案赌资已达10万余元。日前,林红因涉嫌聚众赌博罪被雨花台检方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法律规定,所谓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虽然没有营利,但林红最终仍被定罪,原因是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本案中的林红明知妹妹林兰从事赌博活动还为其提供帮助,属于林兰的共犯。(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涵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