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多万元执行款兑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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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8:07 潇湘晨报 | |||||||||||
★这对拿到了执行款的夫妻百感交集。别人都走了,他们还坐在那里。实习生 陈 丽 记者 殷建军 摄 本报讯昨日上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案件兑现大会,共有24家单位及
芙蓉区法院副院长吴雪辉介绍,芙蓉区法院按照分权制衡的原则,实行了执行审查权、决定权和实施权的“三权分立”。法院成立快速执行组,对执行标的在10万元以下、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案件,明确执行期为2个月,不适用延长执行期的规定。针对少数“老赖”,及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定期在被执行人所在地的报纸、电台、电视台和网站等媒体予以公告。同时,该院还强调执行公开的彻底性,及时推行执行过程告知、执行情况告知、执行风险告知等系列制度,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等法律禁止公开的信息和双方当事人一致要求不向社会公开的有关信息外,将执行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兑现大会上,被申请执行的款项包括拖欠的贷款、货款、损害赔偿等,兑现总额达2125.77133万元。到场的申请执行人也很激动,接过支票或现金时有的笑,有的哭,也有的因高兴而跌倒。长沙丰誉化工有限公司代表手拿20多万元的支票,高兴地说:“这是让我们公司起死回生的钱啊!” 陈 璇 黄志杰 袁建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