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骨肉不闻不问 母亲拒付抚养费十龄童状告生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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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8:34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一名母亲几年时间对自己的亲身骨肉不闻不问,致使孩子生活学习无法得到保障,无奈之下,这名年仅10岁的男孩将母亲告上了湟源县人民法院茶汉素法庭。 1995年,卓玛与文某某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子女。1997年8月份,文某某因自己的妻子瞧不起自己而愤然离家,从此下落不明。同年底,卓玛起诉后与文某某公告离婚,婚生子女多杰、扎西由卓玛抚养。离婚初,卓玛将两岁的扎西寄放在孩子爷爷家,可这一放就是8
湟源县人民法院茶汉素法庭在调解无望的情况下,遂依法判处卓玛每月给扎西支付200元抚养费,直至扎西年满18岁。 (作者 郭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