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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大厨”伤人案尘埃落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8: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何延宗记者辜英智)安县一对好友,因为同时喜欢一个姑娘而反目成仇。1992年4月,饶兵刺伤好友,致其医治无效死亡。潜逃期间,饶兵自学成才,在全国电视厨艺大赛上屡获金牌。2004年4月,饶兵落网(本报曾报道)。前日,绵阳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饶兵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1992年4月9日,饶兵同女友王某某等到该县永河乡帮忙插秧。当晚9时许,饶兵的好
友侯立平将饶兵单独叫出,强行不许饶兵与王某某来往。饶兵不答应,双方发生打斗。饶兵持刀将侯刺伤后逃逸。侯立平受伤7天后,因医治无效死亡。

  2000年4月,逃亡的饶兵用朋友陈金刚的名字考取了国家一级厨师证。同年,他参加第二届全国厨艺大赛获得两枚金牌。2002年,饶兵代表天津参加八大菜系烹饪大赛,又获得金银两枚奖牌,并在全国电视厨艺大赛上获得多枚金牌。2004年4月,一张旧报纸上饶兵的获奖照片无意中被警方发现,逃亡12年后,饶兵落网。

  2004年11月,安县检察院以饶兵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安县法院提起公诉。安县法院一审判处饶兵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一审宣判后,侯的家属和饶兵都不服,提出上诉。检察机关认为原判量刑畸轻,提出抗诉。

  绵阳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饶兵在作案后十余年中能改恶从善,努力发展职业技能,谋取正当职业,归案后与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可视为具有较好的认罪悔罪表现,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前日,绵阳中院遂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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