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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剧烈运动 裁判猝死赛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9:23 汉网

  (记者陈麒麟 通讯员王明华 实习生张钦)足球赛中,裁判员猝死赛场,其家属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主办方赔偿。近日,我市首例裁判猝死赔偿案结案,经法院调解,死者家属获2.07万元补偿金。

  去年3月,青山一公司下属企业举办足球赛,聘请41岁的童范担任临时裁判员,约定每场比赛给裁判组110元作为报酬。

  在3月14日8时的一场比赛中,开赛10分钟时,身着黑色运动服的童范突然倒地,球员们上前查看发现,童范已失去知觉。2分钟后,120救护人员赶到现场急救,当场宣布不治身亡。医护人员称,童范是因突然剧烈运动后猝死。

  事后,童范的妻子认为,丈夫与该公司形成了事实的雇佣关系,童在裁判工作中死亡,该公司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起诉至青山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10万元。

  而该公司却认为,童范与其不存在雇佣关系,童范的猝死与球赛执裁没有因果关系,公司无过错,不同意赔偿。

  鉴于此案是我市首例由猝死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青山法院合议庭认真分析了事件全过程后认为:童范是在没有任何外力的作用下猝死,聘请他的公司不应承担雇主赔偿责任,应适用公平原则,给予童范的妻女适当补偿,来解决双方矛盾。

  经过法庭5次协商,近日当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聘请童范的公司补偿童范妻子和女儿补偿金共计2.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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