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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廊女店主家中失窃“抖出”婚外情———“情郎”偷保单冒领九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9:25 无锡日报

  本报讯一对夫妻的两份价值十万元的保险单,竟被妻子的“相好”伙同他人窃取,并冒名办理退保手续,从中提走现金9.2万元。昨据惠山区法院证实:被告人何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2月,惠山区一发廊女店主发现存放在家中的自己和丈夫的两份保险单和身份证不翼而飞。这两份保单价值十万元,夫妻俩十分着急,次日一早就来
到保险公司查询,得知保单已被他人退保,保险费已被领走。该女店主想到只有熟人才有机会自由出入家门盗走保单,不由想到其“相好”何某。因为何某长期和她保持情人关系,还知晓自己存放的家门钥匙和保险单等财物的放置位置。于是,夫妻俩连忙找到何某质问,但遭到何某极力否认。在协商解决未果后,夫妻俩报了警。

  经警方查明,去年11月20日,何某和张某合谋后,到其“情人”家中轻而易举地窃走两份保险单、两张身份证和银行收款凭条。之后,何某和张某先后两次来到保险公司,以两名投保人的保险单、居民身份证和银行代收款凭条,办理退保手续,共退保得款92000元。破案后,大部分赃款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给事主。(杨柳)新闻线索提供者:赵旭东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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