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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男生为泄愤学校投毒 造成21名小学生中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9:34 温州新闻网

  (记者张蕙付军峰)陇县21名小学生集体中毒事件日前有了新进展。记者昨日获悉,事发当天(14日)晚上,宝鸡市公安局法医处已经初步鉴定出,豆浆内含有“毒鼠强”,此案为刑事案件。据警方初步调查,投毒者为新集川小学六年级一班的一名12岁男生,他自己也食用了“毒豆浆”。据悉,中毒最重的两个男孩中,一个已经脱离生命危险,另一个仍生命垂危。

  学生集体中毒系人为投毒

  14日早晨,新集川小学六年级一二两个班的学生到对面的新集川中学吃早餐,当日,食堂的大师傅准备的是豆浆,并给两个班的学生一个班一个大桶,约7时25分左右,也就是在学生吃完早餐20多分钟后,六(一)班的两名学生就开始呕吐,眼睛外翻,紧接着,又有两名(一)班学生出现了类似症状,这4名中毒较重的学生被送进乡卫生院。上午10时许,所有中毒的21名学生全部被送到了陇县人民医院,当时有两个孩子生命垂危。据警方调查,一般的食物中毒潜伏期都在4个小时以上,而学生们在喝完20多分钟后就出现症状,这肯定是化学中毒,而且出现中毒症状的只有(一)班学生,(二)班同学也喝了豆浆却安然无恙,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件人为投毒的案件。

  被老师批评后为发泄而投毒

  经过调查,投毒者就是六(一)班的一名男生,今年12岁,因为之前受到老师批评,一时想不开,想报复发泄一下,14日早晨趁同学们和大师傅不注意,将“毒鼠强”投入豆浆桶,并和同学们一起喝了“毒豆浆”,自己还成为中毒较重的学生之一。至于“毒鼠强”的来源,警方正在调查。昨晚7时,记者从陇县人民医院获悉,中毒最重的两个孩子,一个已经去掉了呼吸机,基本脱离生命危险;另一个由于中毒最重,昨晚接受气管切开手术,主刀大夫来自省人民医院,受省卫生厅厅长委托对孩子全力实施救治。

  据悉,由于投毒者年仅12岁,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将不受刑事责任的追究。由于事故发生在学校,警方正在就整个事件的责任方及事件前后的因果关系做进一步调查。

  又讯(记者刘海宏卢兴江)昨晚6时许,记者再次从陇县人民医院了解到,仍有中毒学生正在抢救当中。

  据医院一位病人家属讲,中毒学生分别住在医院内一科、内二科病房和急救室,记者试图向里走时被一个30多岁的男子拦住,该男子自称是医院办公室主任,核实记者身份后,他说急救室内仍有学生在抢救。当记者询问中毒学生的情况以及中毒原因时,该男子拒绝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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