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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不悔改 运输毒品二进“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9:38 桂龙新闻网-南宁日报

  宁明讯 唐甲和唐乙,两人都是防城港市防城区大录镇的农民,都曾被判刑入过狱,但刑满释后仍不思悔改,2005年9月27日,两人合伙运输毒品途中被宁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抓获。日前,检察院以涉嫌运输毒品罪批准逮捕。

  唐甲,36岁,2001年4月因贩毒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唐乙,32岁,1995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两人刑满释放后都回家务农,但依然不思悔改,总想
找条“捷径”发财。2005年9月26日,两人从防城乘车至南宁,后转车到凭祥市,当晚在凭祥市住下。次日上午,唐甲出资18000元购得毒品海洛因,随后交由唐乙携带。两人为掩人耳目,买了一袋黑提子,并把毒品海洛因伪装好,放到水果袋中。当天中午12时许,两人乘班车从凭祥来到宁明县城,租一辆出租车改道经上思县返回防城。当车行至宁明县北板公路约6公里处时,正在巡查的宁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对该车进行了检查,民警们即在水果袋中搜出了毒品海洛因46.5克。两人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而再度进“宫”。

  (王绍阳 刘勇宁)

  责编:谢寿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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