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烟”迷人眼 举报莫手软 投诉请拨:123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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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9:41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11月16日讯(记者 张欣 通讯员 崔明华)今后,张博路附线道路两侧企业烟囱冒黑烟现象将有所改善。11月初,环保部门下发通知,12月20日前,凡张博路附线两侧不能按期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将一律实施停产治理,无环保审批手续的铸造企业将一律取缔。 据了解,近日,张博路附线即将建成通车,道路两侧企业烟囱冒黑烟现象时有发生,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了道路行车和周边群众的生活。对此,近期,环保部门对
根据通知,2005年12月20日前,张博路附线可视范围内直接燃煤的工业炉窑企业一律改成烧煤气、燃料油等清洁能源;无组织排放粉尘超标企业一律加装物料封盖装置和除尘器,实现达标排放;凡不能按期完成的一律实施停产治理;无环保审批手续的铸造企业一律取缔。同时,环保部门将在该区域内派住片管员进行24小时值班,并与相关人员签订责任书,确保将张博路附线打造成高标准的“环保通道”。另外,群众如发现张博路附线道路两侧企业有烟囱冒黑烟现象,可进行举报。淄博市环保局环境污染投诉热线:12369。(a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