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设置呼唤规范管理两法规将管住源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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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9:49 云南日报 | |||||||||
经过认真准备,昆明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两个规定《昆明市主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昆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内容已基本确定,将于明年初正式实施。 经过20余年的发展,昆明市的城市户外广告已经形成了一个产业,拥有集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和发布为一体的庞大群体,在第三产业发展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
对此,昆明市城管局在市政府法制办和市规划局等部门的配合下,开展了《昆明市主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昆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编制。这两个法规将于明年初实施。 规划将主城规划区分为三个不同的控制等级:一环路内(含一环路道路外侧100米)区域、城市主干道、城市景观道路、滨水景观带、城市门户、重要交通节点、城市重要节点为一级控制区;一环路到二环之间(含二环路道路外侧100米)为二级控制区;二环以外为三级控制区,根据每个控制区城市景观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控制措施。据了解,《专项规划》还设立了禁设区,禁设区主要指党政机关、重点文物单位等,同时还设立了限设区,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设置。其主要内容是严格控制规划区内绿地、屋顶、灯杆和立交桥、人行天桥的广告设置,协调户外广告与城市景观和市容市貌。 本报记者周杰(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