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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辞职“连累”老婆丢饭碗 可向监察部门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9:54 龙虎网

  【龙虎网讯】“我老公辞职关我什么事,为什么要我写辞职报告走人”,昨日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的一位财务会计向晨报热线反映,前不久老公递交辞职书去了广州工作,如今单位停发了她三个月工资。

  女财务:老公辞职我要失业

  昨日上午,记者在大桥四处职工住宅区见到了该公司下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张秀芬,她在单位也算是一个老职工,她的老公吕先生是从事实验工作的,职称是高级工程师。今年七月份,吕先生向单位递交了辞职报告,很快便离开了单位去广州打工。张秀芬介绍说,自从老公辞职后,单位有关负责人找过她,让她写份辞职报告上来,张女士没有同意,就请假从湖北工地回家,之后一直没有前去上班,可等到发工资时却被告知没有工资,而且一直停发到现在也没有个说法,单位也没有出具什么解除合同书,既不通知她去上班,也不发生活费。

  大桥四处:没来上班不发工资

  当天上午,记者找到了该公司办公室的负责人王主任,他表示对此不清楚。对于张秀芬老公吕先生坚决要求辞职,王主任说,吕先生是单位的技术骨干,大桥四处是一个老企业,负担比较重,培养出一个人才很不容易,他好像连辞职报告也没打说走就走了。在询问了张秀芬所在的项目部后,王主任告诉记者,之所以停发了张秀芬三个月的工资,是因为她在8月份向公司请假回家休息后,就一直没有来上班,双方一直没有联系,单位不可能因为吕先生辞职而要辞退她。对此,张秀芬却表示,她是因为相关负责人让她准备辞职报告,她才回家后一直没有去上班。

  劳动监察:侵犯职工劳动权利

  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到南京市劳动监察部门,一位负责人介绍,如果该单位是因为张女士丈夫辞职而要求其主动辞职离开单位,进而停发三个月工资,这种做法明显是不合适的,张女士可以不辞职,如果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向劳动监察和仲裁部门举报申诉。江苏省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赵海涛律师指出,首先劳动者享有辞职权,因为失去技术骨干就要求张女士辞职,此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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