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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捍卫了群众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0:02 中国西藏新闻网

  执行工作历来是法院工作的重点,因为它是裁判文书得以实现的兜底保障。但是在司法实务中,执行工作却是最困难的环节。为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切实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2005年11月2日———5日,措美县人民法院干警不畏艰难,成功地执行了申请人白玛旺久与被执行人仓决分割财产一案。

  申请人白玛旺久与被执行人仓决分割财产一案的处理,堪称错美县法院审判工作中
最难的一个案件。案件原告白玛旺久与被告仓决均系措美县哲古镇扎扎村人,被告仓决系原告白玛旺久侄子的妻子。以前他们合住,但因家庭琐事不合而分家,因原告不满意分家结果于2005年4月27日起诉至错美县法院。早在2005年6月10日,该院就下达了一审判决,但被告人仓决不服,上诉至山南地区中院。2005年9月26日,地区中院对一审判决第二项予以改判并做出终审判决。但是,被告人仓决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按照该判决书确定的还原告白玛旺久的财产。原告只好向错美县法院申请执行。该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于2005年10月20日,开始强制执行判决。

  错美县法院干警到达被执行人住所地后,顾不上喝一口水,就开展工作,但是被执行人仓决一如既往地不与执行人员合作。不但不说明拒绝执行的理由,还千方百计地阻挠执行工作。干警还邀请哲古镇的司法助理和扎扎村的村委会主任一起耐心地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但是被执行人仍不听劝告,还不时地对执行人威言恐吓,恶语相加,最终使得思想工作不欢而散。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人员不得不依法采取强制执行。

  哲古镇扎扎村海拔4700多米,常年风沙大,环境十分恶劣。时进冬日,天气更是瞬息万变。但是被执行人所有的牛羊等执行财产全部都放牧在离她家很远的山上,因为地理条件的限制,车辆无法开到山上,要开展执行工作就得步行到实地才能够完成,虽然这样,干警们毫不畏惧,他们带上干粮于11月3日下午向山上出发了。

  一路上,干警们历经千辛万苦,特别是爬到了海拔近5000米的一个山顶上,山顶风沙特别大,能见度极低,干警们手拉手,举步唯艰地走着,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艰难步行,终于到达了第一个目的地,很快就执行了一部分财产。但是被执行人的另一部分财产还在更远的一个山头上。此时天色已晚,干警们只好回去,等第二天继续执行。

  11月4日一大早,干警们不顾昨日的疲劳,继续上路。他们翻山越岭,风餐露宿,又徒步走了7个多小时,终于圆满地完成了此次执行工作。看到申请人感激的泪水,干警们露出了欣慰笑容。(责任编辑丹增罗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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