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流动检察学校服务基层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0:03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日前,自治区检察机关“流动检察学校”分别在阿里和林芝两个检察分院开课,100多名检察干警聆听了来自自治区检察院兼职教师的授课。 自治区检察机关“流动检察学校”,是自治区检察院针对西藏地域辽阔,检察机关人员少,居住分散等特点,为提高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不耽误基层检察机关正常检察业务的开展,减轻集中培训给基层检察机关带来的负担和不便,于2004年10月开办的
这次巡回授课,是在检察机关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培训考核期间进行的。授课教师按照自治区检察院的统一安排,精心准备,认真备课,自治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援藏干部牛正良在为阿里检察分院和噶尔县检察院干警讲授《职务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和查办的难点及对策》时,结合西藏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实际,针对客观、主观、法律制度三个方面的难点,着重分析了线索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的原因,提出了敢办、擅办和法办的三个建设性对策;自治区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魏文玉结合自己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经验,在为林芝检察分院和林芝县检察院干警讲授《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方法与实务》时,用制作的幻灯片,讲述检察机关审查民事行政案件的两种方法和民行检察工作中11个方面的实践问题。 一年来,“检察流动学校”以不断提高基层检察院干警整体素质,促进执法公正为目的,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式新颖,内容生动,既实用又实惠,深受广大基层检察干警的欢迎。(责任编辑丹增罗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