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照明灯泡合格品仅为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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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1:0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石家庄11月17日消息(记者杜震 通讯员尹克强姜艳)日前,河北省质监局公布了第三季度对全省市场照明灯泡、洗衣粉、学生装等9种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结果,其中照明灯泡抽查样品24组,合格率仅为25%。 抽查结果显示,照明灯泡主要的不合格项目有,初始光通量、涉及安全指标的初始扭矩、标志等。其中上海远东电器厂和沈阳富有照明电器厂的初始光通量、灯功率、初始扭
从检验结果分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原材料选购把关不严,未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和工艺要求生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