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汇区]保障女职工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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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2:30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日前,南汇区总工会举行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签约仪式,有十家企业现场签约。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是集体合同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同中,对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哺乳及产假等各个特殊阶段应享有的特殊利益都作了明文规定。
合同中指明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对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生育后申请哺乳假等均作出详细规定。这一集体合同形式还将在全区范围内逐步推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