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松糕超市多收钱 顾客要求退一赔一双方起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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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3:09 东方网 | |||||||||
超市收银员误操作,结账时多收取顾客11.6元。近日,柳先生前往某超市要退款时,双方就如何处理此事发生分歧。 近日,柳先生的丈母娘前往某超市买了块零售的松糕,2.32元,工作人员把价格标签贴在外包装上。结账时,老人总共支付了117.56元。回家后,老人核对商品和收银条发现,松糕外包装上明明贴着2.32元的标签,但在收银条上却显示13.92元。也就是说,超市收银
昨晚,柳先生和爱人前往超市处理此事。“收银台王主管先是表示道歉,随后同意退款,并补偿车费4元,我没同意。对方又拿来了三包牛奶,说是自掏腰包补偿的。”柳先生非常气愤,要求见值班店长。 随后,在柳先生与值班店长交涉过程中,双方未就如何处理此事达成一致意见。柳先生说:“对方说三包牛奶也是多送的,按规定遇到类似情况,只能退款并补偿车费两人4元。对于店方的处理态度和方法,我感到非常不满。” 柳先生认为,多收钱款是超市收银员误操作造成的,理应由超市主动上门退款。发生多收钱款事件,超市起码应退一赔一。 值班店长解释,根据有关规定,超市的处理意见是退货或者退还多收钱款并补偿两人4元车费,为了能平息消费者怒气,超市还主动赠送小礼品以表歉意。至于自掏腰包之说,完全是柳先生误解了。按规定,商品不结账无法带出商场,王主管只能先付账,然后再到有关部门签单报销。 经本报沟通,超市方面答复将妥善处理此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