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越秀荔湾地税增设服务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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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6:5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广州市地税局日前已分别在新越秀区和新荔湾区设立第一、第二办税服务厅,分别负责办理原越秀、东山区和原荔湾、芳村所属区域纳税人的地方税务事宜。 调整后的越秀区地税局“第一办税服务厅”位于诗书路9号,“第二办税服务厅”位于广九大马路4号。荔湾区地税局“第一办税服务厅”位于西华路98号,“第二办税服务厅”位于流花西路1号。新行政区域的纳税人可按照原税务机关确定管辖的范围到上述地址办理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