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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民夫妻开家公司贩毒卖淫同堂受审(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0:34 重庆晨报
重庆农民夫妻开家公司贩毒卖淫同堂受审(图)

庭审涉黑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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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绑架,贩毒,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组织他人卖淫,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一连串罪名和一作恶多端的涉黑

  组织联系在一起。昨日,该组织17名成员在市一中院受审时,公诉人提了满满两大皮箱资料。

  该组织头目名叫杨小林(手下人称杨哥),长寿农民,案发前暂住沙区杨公桥。公诉机关将其列为第一被告,指控其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绑架罪等8项罪名。其妻熊建碧(人称“熊姐”)被列为第二被告,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等5项罪名。

  昨日法庭上,一万六千字的起诉书就念了一个小时。起诉书称,2004年以来,杨小林先后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蔡国华、熊建碧、王时翼等人,在江北、渝北、渝中等地有组织地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贩卖毒品、敲诈勒索、组织卖淫、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其间,逐渐形成了以杨小林为头领,以熊建碧、王时翼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今年3月10日,杨小林在渝北区龙溪某招待所主持召开由王时翼等骨干成员参加的会议,宣布成立“公司”,自己为“公司”负责人,统管人财物。“公司”经营范围涉及贩卖毒品,放高利贷(民间称“放水”),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等。

  为加强控制,杨小林规定成员不得背叛组织,否则轻则“开除”,重则性命不保,祸及家人。“公司”还制定了等级制度,规定任何事情只能逐级汇报,不得越级上报,否则“家法”处置。此外,杨小林还每月开一次骨干成员会议,总结一个月来的“经营”情况,并对“公司”利润按比例分配,遇有紧急事情临时通知开会。

  公诉机关指控称,杨小林通过贩卖毒品、敲诈勒索、组织卖淫、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敛财10万余元,并提取“

公积金”为组织谋“福利”。今年4月11日晚,组织成员刘剑平、余飞飞等人在九龙坡一迪吧吸食毒品被抓,杨小林安排其妻从“公积金”中提出4500元用于缴纳罚款。同月,他两次安排“小弟”以上账方式,为被梁平警方羁押的王时翼、吴丹各自送去“慰问金”1000元。

  法庭调查中,杨小林口若悬河,对指控的罪行几乎全部否认,要么“不知道”,要么“不清楚”,要么“记不得了”。同时他还否认妻子熊建碧参与其中。

  据悉,由于涉案被告、罪名众多,今天庭审仍将继续。

  记者易守华李定兵/文陆纲方剑磊罗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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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黑社会买枪贩毒还杀人

  起诉书中,市检察院一分院将杨小林等人所犯罪行主要归纳为六大类。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

  “黑吃黑”砍死同伙

  杨小林在与蔡某合伙贩毒时因利益分配产生矛盾。杨认为蔡多次顶撞他,而且意欲出走,考虑到其另立山头将带走大量“客户”,故而多次扬言要教训蔡。

  今年2月28日晚12时许,杨小林与蔡再次发生冲突后,给手下史国海打电话,让史找个人来教训蔡某。史邀约鲁勇军来到主城区。一番密谋后,鲁勇军于3月25日凌晨3时许,将在一网吧内上网的蔡某砍伤。蔡经抢救无效死亡。

  贩卖、运输毒品:

  绵阳贩毒竟被抢

  2004年以来,杨小林、熊建碧先后拉拢大周磊、阳勇等人在渝北、江北、渝中等地为其贩卖K粉、摇头丸。今年2月6日,杨小林邀约王时翼等人驾车前往四川绵阳贩卖摇头丸。王时翼等人携带500颗摇头丸在绵阳一酒店交易时,被对方打伤,抢走摇头丸500颗。

  非法拘禁:

  关押59小时诈钱4万

  今年2月9日凌晨,杨小林邀约王时翼等人驾车窜至梁平县锦屏镇谢世群家,以其子欠钱为由,分别对谢世群夫妇进行殴打、威胁,并强行将谢泽维前妻杨晓琴及儿子谢杨带到主城区,在杨晓琴父亲筹得4万元存入指定账户后才放人。杨晓琴母子被非法拘禁长达59个小时。

  聚众斗殴:

  200人惊动防暴警察

  今年3月14日傍晚,九龙坡杨家坪某国际俱乐部客人刘某与服务生发生矛盾,被俱乐部保安打伤。为防报复,俱乐部经理李某请孙勇(另案处理)找人“扎场子”,孙勇便邀约杨小林为其出面。杨纠集大周磊、阳勇等近两百人持械前往杨家坪聚众斗殴,后因防暴警察出面干预才被制止。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购枪用于收恶账

  去年4月左右,杨小林从大足县龙水镇一男子手中购得一把自制左轮手枪后,先后将枪交给王时翼、刘剑平保管,用于贩卖毒品、放高利贷和收账时使用。今年6月10日本案侦破后,公安机关从收缴到自制左轮手枪一把、小口径子弹16发、管制刀具16把、钢管13根等物。

  组织卖淫:

  赚得万元昧心钱

  今年4月,杨小林、大周磊二人合伙在渝中区两路口开“玉手”美容院,组织妇女卖淫,从中提取30元—100元不等的费用。自4月份以来,在“玉手”美容厅内介绍李某某等卖淫女卖淫数百次,从中获取非法所得一万余元。

  法官分析

  17个被告11个长寿老乡

  此案17名被告中有11名是长寿区农民,而其中又有9名是1980年以后出生的。市一中院刑二庭庭长陈一川称,此案虽不是他承办,但就此类案件来看,进城民工有组织犯罪现象应予以重视。

  绰号阿龙的何剑平生于1980年4月12日,长寿区云台镇利民村人。何剑平初中毕业后开始外出“打天下”,1999年因抢劫被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3年1月16日刑满释放。这一次,他被指控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贩卖、运输毒品罪,敲诈勒索罪。

  据了解,团伙成员中,吴丹、阳勇、许继东、余飞飞、周磊(人称小周磊)和何剑平是长寿区云台镇的“老乡”,而周磊(人称大周磊)、熊江、王波则是长寿区石堰镇农民。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长寿人——来自该区晏家的高元洪。据悉,除绰号“江龙”的阳勇生于1978年外,其余均出生于1980年之后,许继东、余飞飞、小周磊还是1986年出生的。

  别看这帮人年轻,经历却很“辉煌”。例如被告许继东本次已是“三进宫”:2001年11月因抢劫被渝中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03年5月又因盗窃被长寿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这一次,他被指控涉嫌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组织他人卖淫罪。

  陈一川称,在共同犯罪中,这种纠合组织形式比较常见。这些人普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大家是亲戚或同乡,共同犯罪不容易被发现。

  陈一川称,随着大量农民脱离土地涌进城市,一些社会问题不容回避,比如农民工的引导。如果民工没有得到组织和引导,就可能盲目无序流动,一旦理想和现实差距太大,心理失衡,纠集在一起,就容易走上犯罪道路。陈称一些地方的做法值得借鉴,例如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民工到某个地区或企业从事劳务活动,让他们有钱可挣。

  陈一川称,应当加强进城务工农民的普法教育。同时,司法机关在打击此类犯罪时,应当防止就案办案,一旦发现有犯罪苗头,必须坚决打击,防止其形成规模。

  黑社会黑名单:

  1、杨小林(曾用名:杨政川、杨正川,绰号:杨哥),男,28岁。

  2、熊建碧(曾用名:熊雪伶,绰号:熊姐),女,29岁。

  3、鲁勇军(曾用名:鲁义),男,21岁。

  4、史国海(绰号:国海),男,21岁。

  5、王时翼(绰号:十一),男,30岁。

  6、何剑平(曾用名:刘建平,绰号:阿龙),男,25岁。

  7、周磊(曾用名:周家豪,绰号:豪儿、大周磊),男,21岁。

  8、吴丹(绰号:丹丹),男,22岁。

  9、阳勇(绰号:江龙),男,27岁。

  10、刘成,男,24岁。

  11、许继东(曾用名:许东),男,19岁。

  12、余飞飞(曾用名:余飞),男,19岁。

  13、熊江,男,24岁。

  14、梁勇,男,21岁。

  15、王波(绰号:波儿),男,21岁。

  16、高元洪(绰号:小高),男,24岁。

  17、周磊(绰号:小周磊),男,1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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