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215人行政过错受到责任追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09:0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11月18日消息 武汉市加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今年又有215名干部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受到责任追究。 据武汉市监察局16日通报,今年前10个月,各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171件,立案89件,7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37人受到取消“评先”资格、扣发奖金等其他形式的追究。
这些被查处的干部,工作中均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有的拒绝、拖延履行职责;有的存在执法过错;有的利用权力放纵不法行为;还有的故意违规审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据统计,武汉市从2003年实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以来,共有424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被追究。 武汉市监察局副局长洪子华介绍说,明年将严查行政执法领域的行政过错案件,严查乱许可、乱审批、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的行政过错责任案件,严查侵犯企业和群众合法经营自主权、损害企业切身利益的案件,对违法建设、自立项目乱收乱罚等行为,要加大对监管部门及其领导不履行职责的责任追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