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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竟给涉案气站披合法外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09:5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铜川讯(记者张海鹏)本报报道了《一七旬翁吸“工业氧”近五月》的文章,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然而就在此案还未了结之际,涉嫌违规的供气站竟取得了耀州区药监局经营医用氧的相关手续,并向耀州区某医院供送氧气。

  11月16日,记者接到读者反映后,来到铜川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耀州分局,询问“工业氧冒充医用氧”一案的处理情况。该局董局长说,对于这个案子,国家目前还没有相关的
政策或法律条款,药监局在相关政策和法律尚不明确的情况下无法处理此案。就此情况,已经逐级上报,但上级机关一直没有明确答复。

  然而,对于此案不知如何处置的董局长,却给记者出示了一份有该局副局长党天绪签署“同意”字样,并盖有耀州区药监局公章的《医用氧气备案》表格,表明吴莉经营的供气站是合法的。但记者却发现该表签发的时间是11月7日,很明显这套手续是事后补发的。

  对此,铜川市药监局副局长孙继刚说:“工业氧冒充医用氧”一案还未处理,耀州分局就给涉嫌违规的供气站办理备案手续肯定是不对的,可能是基层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造成的。

  作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执法部门,发现了违法行为后,不是积极地去处理,却忙着给涉嫌违法者披上合法的外衣,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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