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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退役士兵 注意领取未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0:15 大众网-鲁中晨报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淄博市各区县民政局将陆续发放城镇士兵未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2004年12月底退出现役的城镇义务兵和转业、退役士官注意查询。

  据了解,张店区民政局从11月21日至30日,对2004年12月底退出现役的城镇义务兵和转业、退役士官发放未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现已安排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退役士官,本人须携带士官、士兵退出现役证、单位介绍信到张店区民政局财务科领取该项补助
;对于未安置工作单位的由本人携带士官、士兵退出现役证和父母一方单位介绍信或所在居委会出具的介绍信到张店区民政局财务科领取该项补助。

  据临淄区优抚科的工作人员介绍,临淄区民政局也将在这个月底或下月初发放这项生活补助费,此外,博山、周村、桓台等区县民政局也表示最迟会在春节之前,将城镇退役士兵未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发放到手。

  (文学彩 江秀文)

  (a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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