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一干部隐瞒入股矿产不撤资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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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0:18 新华网 | |||||||||
新华网武汉11月18日电(记者皮曙初、余国庆)记者从湖北省黄石市纪委获悉,大冶市冶金行业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李志刚顶风违纪,故意隐瞒自己入股矿产28万元,不予撤资,日前受到了大冶市纪委监察局的严肃处理:免去其冶金行业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职务,收缴所得红利23.8万元,入股本金强制撤资。 据查,2003年12月份,李志刚以其妻子的名义在大冶市兴红矿业有限公司入股14万元
今年10月,黄石市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矿产工作,李志刚未如实登记上报。11月初,为了应付组织检查,其妻子与原红卫铁矿职工黄某商量并签订了一份虚假的股权转让协议,企图蒙混过关。 据介绍,自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矿产工作以来,黄石市共有927人自报登记投资入股矿产,入股金额1360万元,目前已有558人撤资退股,撤资金额1011.5万元。目前还没有撤资的,主要是由于企业倒闭、入股资金挪作他用或企业正在筹建等原因而无法撤资。李志刚故意隐瞒入股矿产被查处,是黄石市开展清纠工作以来的首例,黄石市清理纠正入股矿产领导小组表示,对继续弄虚作假、一意孤行的,一经发现,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