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克扣薪酬,不服调动五名青年为辞退讨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0:38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寒星报道前日,五名打工青年向本报反映:他们遭到公司集体辞退,起因是他们不满公司克扣薪酬而要求补偿,公司拒绝后突然要将他们从一个岗位调到另一个岗位,他们坚持要求公司给出合理的说法,才同意调动,结果公司集体辞退了他们。

  今年2月以来,五名青年经中介介绍,先后到新区一家模具公司的物流部工作。三个月的试用期间,他们的基本工资是600元,加班工资另算。试用期后,公司没有和他们
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社保,只是将基本工资涨到700元。

  在出示了工资条和考勤表后,打工青年告诉记者,公司的月工资是按30天来算的,每天工作八小时,经常还要加班,星期六也算正常上班,不按加班计工资,若星期六请假,要扣工资。平时若请假,公司不正常扣工资,而是用他们加班的时间来充抵。一名打工青年说,光是试用期间,公司就克扣了不少工资。去年6月30日后,无锡市区的最低工资规定为每月620元,公司开出的工资却是600元,这样每月要克扣20元……五名打工青年表示,他们之前并不懂,直到最近一个同事离职才引起他们觉察,并逐步发现公司已克扣了他们不少薪酬。11月10日,他们找公司要求补偿,但是公司予以拒绝,随后要给他们调动工作岗位,他们坚持要求公司给出合理的说法才到新的岗位,但公司没有说法就集体辞退了他们。

  记者采访了这家公司的人事部经理,他解释说试用期间每月600元工资,算上一个月的120元伙食补贴和提供的住宿,就有720多元了;公司不是按每月30天来计算工资的,星期六也是按加班来算的,是平时一天工资的1.5倍;公司辞退这五人,是因为他们不服从调动。

  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一工作人员说,按照法规,若劳动者平时每天的工作在八小时以上,星期六上班应该按加班来算,应该是平时一天工资的2倍;企业提供的住宿、伙食补贴等不能算在最低基本工资内;企业应按相应法规来支付劳动者的薪酬;劳动者若与企业出现劳动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