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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严惩私采地下水 违者处3万至5万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1:2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深圳11月18日(记者郑柱子) 为保护地下水资源,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防范地质灾害,深圳市水务局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深圳市范围内依法开展私自开采地下水行为的查处行动。

  该局重申:“单位或者个人未依法办理取水手续,擅自开采地下水或者自建设施取水的”,“由水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据深圳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地处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区域,降雨丰沛,年平均降雨量1837mm,但地下水水资源较贫乏,主要补给来源于大气降水,不具备大规模开采的条件,由于深圳市自来水供给普及率已达到99.2%,地下水年开采量约为0.65亿立方米。

  深圳特区内自来水供应率几乎为100%,但是,违法私自开采地下水的现象在深圳仍然存在。根据水务部门最近的调查显示,特区内至少有183口水井属于违法私自开采的,个别地方已出现因地下水过度开采,造成建筑变形、结构损坏的情况。同时由于大量私采地下水,水质指标不符合饮用水质标准,直接饮用将对人民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为保护深圳市地下源,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防范地质灾害,深圳市水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开展私自开采地下水行为的查处行动。深圳各区水务局将公布投诉电话,全面开展私自开采地下水行为的排查工作。对经查实,确实存地私采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将坚决要求责令改正,对非法取水设施予以查封,并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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