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钱”算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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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1:4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通讯员王磊)王小姐撞了出租车,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的哥”车辆维修费和“份钱”,保险公司却以“份钱”不在理赔范围加以拒绝,王小姐把保险公司告到了法院,要求支付第三者责任保险金810元。昨天,东城区法院一审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去年12月21日10时,王小姐开车经过天坛南门时与一辆出租车相撞,交管部门认定她承担全部责任。王小姐向出租车双班司机陈某、索某赔偿了车辆修理费990元以及3天的承
保险公司辩称,根据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范围仅限于第三者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毁损,而“份钱”属于间接损失,不在理赔范围。 昨天下午,法院判决采信了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王小姐输了官司。 律师说法: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赔 市律协汽车法律事务委员会的李湘军律师说,在保险合同中,通常要将间接损失排除在第三者责任险理赔范围之外,这是因为直接损失可以根据车辆的修理费、法律规定的人身伤亡赔偿标准来判定,是可以预测的损失。而间接损失数额难以预测,比如本案中的“份钱”损失,就要看具体的是什么车,以及车辆停运了多长时间。间接损失还有很多,如出了交通事故,司机可能耽误了10万元的商业机会等,假如也将其列入理赔范围,那么保费将是一笔很大的数目,保险费率无法预测,保险公司将无法操作。 他提醒车主,不要以为车辆上了保险,所有的赔偿保险公司都包了,保险公司支付的是有限度的赔偿,这符合保险业的运作规律。 网络编辑:张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