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公司工作失误 被冤用户凭啥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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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2:01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近一个来月,佳木斯市市民王女士吃不香、睡不着,为自家8年前到底欠没欠供热费的问题四处奔走,讨个说法。 王女士介绍说,她家住在长安综合楼一单元五楼一号已经12年了,家里一直按期缴纳供热费,从没拖欠过。可今年10月中旬去供热部门交供热费时,被告之1997年欠费,需补交欠费后,才能交今年供热费,否则,停止供热。10月末,王女士家被停止供热。
王女士从此走上“上访”路,她与供热部门理论,可供热部门说拿不出1997年供热发票,就视为欠费。王女士想不通,难道供热部门没有交费记载?于是,她向单位请假,到供热部门卷柜中查找,可找了2天仍没有找到。后来,她又去丈夫原单位查找,又找了几天,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1997年自家已发黄的供热费发票。其间,王女士还到过热力公司信访办、市信访办等部门讨说法。 11月17日,王女士和记者一起来到佳木斯市热力公司,在主管领导的办公室,王女士出示了发票和给她家停热的证明,要求供热部门赔偿自家由于供热方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同时赔偿自己误工费和交通费。供热方承诺,明年供热期可扣除今年断热期间的供热费用。至于其他费用要经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王女士气愤地说,明明是供热部门出现工作失误,却让市民“埋单”,这太令老百姓心寒了。这20多天,她被折磨得身心交瘁。“如果我找不到8年前的发票,多交一份钱不说,还助长了该部门不严谨、对用户不负责任的工作作风。” (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