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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男酒后驾轻摩 少女命丧“三无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4:57 新民晚报

  

少男酒后驾轻摩

  事故回放2005年7月22日晚,本市居民、年仅19岁的少年朱某与年仅16岁的少女及几位朋友相约在上海体育场附近的酒家聚会。深夜11时许,少女外出买零食。朱某不顾自己已喝了1瓶黄酒2瓶啤酒,向在座的张某借了一辆轻便摩托车,带着醉意载着少女到远处的昼夜便利店购买零食。

  在返回的路上,朱某驾车沿中山南二路由东向西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至天钥桥路西侧92路终点站时,由于车速较快,轻摩失控冲上右侧的人行道再猛烈地撞到行道树上,朱某和少女被重重摔倒在地。少女因颅脑严重损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7天后死亡。朱某虽侥幸逃过一劫,但等待他的却是法律的无情追究和沉重的经济赔偿。

  事后查明,引发本起事故的违法行为有好几种:事发时朱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0mg/ml,属醉酒驾车;朱某无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车;肇事轻摩没有牌证;违反轻摩不可载人的规定;2人驾乘轻摩时都未戴安全头盔。警方认定,朱某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一条等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朱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经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车主张某也受到了应有的行政处罚。朱某尚在读书,无赔偿能力,少女的亲属已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20余万元的损失费。

  特约通讯员赵起鸿记者潘高峰

  警官点评

  在一起事故中同时出现多种违法行为实属罕见,令人震惊。这些违法行为中的任何一种都随时可能引发事故,如此严重交通违法现象不出事故是偶然的,出事故是必然的。

  徐汇交警支队事故科彭建国

  读者竞答题

  1.朱某在这起事故中同时存在哪几种交通违法行为?2.将无牌无照机动车交给无证人驾驶行为该受到何种处罚?

  (读者竞答请于本周日前寄到洛川中路1116号上海安畅,邮编200072,以邮戳为准;答案将在下周一上广交通频率11时的“第四焦点”公布。10月份读者竞答中奖者:李福兴、张益云、胡泰山、徐宝山、俞群、吴其荣、席人杰、金宏福、黄晓燕、冯烁华。请上述中奖者1个月内到上海安畅领奖,咨询电话:5653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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