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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手机丢失 刑警神速告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5:03 拉萨晚报

  牟先生托人从内地快递到拉萨的手机,迟迟没有收到,在查问该公司签收保安无果后,便向北京中路派出所报了案,刑警中队接到牟先生报案后,经传讯摸排,仅用两天时间,逮住了犯罪嫌疑人,同时将已经转手卖出的手机追回。

  事有蹊跷

  牟先生于10月14日托朋友从内地邮寄了一款摩托罗拉V3型手机,理应15日抵达拉萨的邮包却迟迟不见踪影,直到18日还没有收到邮包的他终于按耐不住焦急,到邮电局将签收单调出来查看,让他吃惊的是,原来自己的邮包早在15日就已经由本单位的保安签收了。牟先生感到事有蹊跷,回到本单位向保卫处查问无果后,于11月9日向北京中路派出所报了案。

  神速破案

  接到报案后,派出所马上立案调查。负责此案的张明警官告诉记者,在接到案子的当天,传讯了牟先生单位的3名保安,并对三人分别作了笔录,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张明警官一行人将目标锁定在了一个叫尼玛的保安身上。

  经调查,此人极有可能在15日值班当天将手机盗取转卖。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尼玛开始不肯承认,经过耐心的政策攻心,考虑了一天的尼玛终于被攻破了心理防线,次日交待了犯案过程。

  据交待,他于15日值班当日收到牟先生的朋友从内地邮到的手机,在他接到手机并签收后,迅速拆除手机包装,将原本价值为4650元的手机以1700元的金额低价卖到了天海夜市二手手机市场。

  保安公司已采取措施

  对此记者采访了保安租赁方———金盾保安公司,他们已经做出了开除尼玛的决定,除了解除和他的聘用合同外,还向我市的用工单位发出通告取缔他的保安资格,通过合法手段吊销他的保安资格证。另外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此事发生后,保安公司将会对前来应聘人员的档案严格把关,保安公司在用人前必须见到应聘者出示的由当地派出所开具的人事档案证明才会考虑用人。(责任编辑:王淡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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