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年起取消牌价瓶装气供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5: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调整优惠政策改暗补为明补 本报讯记者赵燕华、通讯员蓝岚报道: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广州市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的向离休干部、社会知名人士和省市党政机关部分工作人员牌价供应瓶装液化气的优惠政策,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取消。
据了解,上世纪80年代开始至今,广州市对离休干部、社会知名人士和省市党政机关部分工作人员一直实行牌价供应瓶装液化气的优惠政策。目前全市有44711户居民享受牌价供应28元/瓶的液化气。 市物价局表示,随着社会经济大环境的变化,以及优惠对象收入提高、管道气普及和瓶装液化气市场价格的不断上涨,上述优惠政策有必要作调整。经市政府批准,从2006年1月1日起取消牌价液化气供应价格。 据有关人士透露,取消牌价液化气供应价格后,市财政部门正在考虑对优惠对象由“暗补”转为“明补”,即按每年12瓶、每瓶补40元的方式补贴给优惠对象,优惠范围缩小为9200多户。具体优惠办法将由市财政部门确定,并与市煤气公司共同执行。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