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资委一干部在监督企业改制中挪用公款谋利领刑10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7:59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银川11月18日电(记者陈晓虎、刘晓莉)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科员汪德胜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中,利用工作之便,挪用改制企业公款177万元,日前被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0月28日,汪德胜被自治区经济委员会派往宁夏西吉傻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与、监督企业改制工作,10月30日,固原市成立了宁夏
据介绍,被告人汪德胜挪用公款177万元的基本犯罪事实被认定后,公安部门采取措施共追缴现金和物品价值合计156万多元,余款至今未追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