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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掉车子这笔账该找谁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1:44 杭州日报

  汽车开得四脚朝天,已经够倒霉的了;可吊车来吊的时候,擦出了火花把地上的汽油点燃了,车子烧成了空壳。车主说,翻车的责任我自己来负好了,那把我车子烧掉这笔账咋算算呢?

  保险公司赔付甚少

  去年12月21日中午11时20分,一位女士驾驶桑塔纳2000,在上塘路由北向南行驶到浙工大游泳馆附近时,撞上路中间的隔离带,仰面八叉翻了身。女司机受点伤,并无大碍。下城交警大队认定女司机负全责。

  因为车子堵住来往车辆的通行,满地都是漏出的汽油,交警就疏散周围车辆和围观者,同时联系起重吊车、拖车清理现场。事情就是这么不巧,吊车吊着吊着,不知道啥原因,地面汽油突然被点燃,迅速窜上桑塔纳,来了两辆消防车都难迅速搞定,半小时后火灭掉,车子也烧得差不多了。

  车子是浙江特产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下称“金属公司”)的。当初桑塔纳在保险公司投过14万的车损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进行勘察,撞坏、烧掉的车子修修大概要10万元。可按《机动车辆车损险条款》中免责条款规定,对因不明原因产生火灾所致扩大部分车损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只负责其中车子翻车造成的18624元车损。

  找个被告也不容易

  那么这笔账谁来埋单?是个难题。

  是交警叫来起重运输公司,是吊车在作业时突然起火燃烧。事后交警、消防对起火原因的认定是起火原因不明。鉴于如此模糊的认定结果,金属公司认为起重运输公司和交警都有责任。第一、吊车前后的不规范操作行为是引起火灾的原因;第二、交警部门在现场的失误,也是事故发生并扩大的原因之一。所以最初,金属公司是向这两家索赔的。法院受理后,认为整个过程涉及交警部门的行政执法问题,应该作为行政诉讼较好,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下城交警大队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但由于种种原因,金属公司的第二次起诉,依然没能进行下去。

  昨天,记者从法院了解到,金属公司在递交了诉状后,案子终于被受理了。这一次,金属公司告的是起重运输公司,提出了民事索赔。

  金属公司代理人,浙江易盟律师事务所律师盛军华表示,车辆起火的经过恰好有数码摄像记者现场拍摄记录,因此事实的经过有视听资料记载。开庭时,金属公司将举证证明整个起火过程,从操作规范、安全操作等方面要求起重运输公司承担8万元的赔偿。

  (通讯员夏法记者王浩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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