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上门讨要饭钱 饭店老板砍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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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2:21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11月18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 马立中 田强)一位饭店老板为讨饭钱,竟用菜刀将欠账者的父母砍伤。这位老板为此付出了代价——入狱两年半,赔偿对方医疗费等5万余元。 天桥区某饭店老板王某,对屡屡拖欠饭钱的李某某心怀不满。2004年11月10日21时许,王某来到黄岗路某小区李某某家中索要欠款。李某某外出不在家,王某遂对其父李某破
李某和刘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52601.5元。经过审理,天桥区法院判决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刑二年零六个月;一次性赔偿李某、刘某经济损失52601.5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