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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6.2万 判三年缓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5:3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成都市中院对原温江区涌泉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徐荣琦被控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徐荣琦利用职务之便,在镇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为他人及时拨付工程款,非法收受贿赂6.2万元,鉴于徐有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以受贿罪判处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实习记者 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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