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热水器物业管不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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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8:0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石亮 严斯林 报道:放置在楼顶的太阳能热水器遭到破坏,物业声称对此不负赔偿责任,难道业主只能自认倒霉? 昨日,家住武昌南湖江宏花园的王先生向记者介绍,前日早晨,他发现装在其所在楼栋楼顶的太阳能热水器,有4根中空管碎裂,自来水从破裂口“哗哗”外流。王先生就此向物业交涉,但物业称对此不负有责任。
王说,更换4根热水器中空管的费用,大约要400元钱。他认为,物业对业主的户外财物具有照看义务,出现损害情况,理应履行赔偿义务。物业方面则认为,王先生家热水器的中空管爆裂,不外乎自己爆裂和人为破坏两种情况,但这两种情况均与物业无关。 有律师称,业主放置在公共场所的私人财物遭遇损坏,一般情况下,难以介定物业对此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但王先生的遭遇,对物业来讲,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即可采取措施限制人员进出楼顶,以有效避免人为损害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