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乘客称航班延误理由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8:28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龚予)有五成消费者认为在遇到航班延误后,航空公司将延误原因一概归为不可抗力,其理由不真实。昨日,记者从市消委了解到,由京、津、沪、渝、川五地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的航空服务状况调查报告正式“出炉”,其中75%的消费者遭遇过航班延误,其中,94%的消费者更是深受其苦。 近八成乘客遭遇航班延误
在本次调查中,五地消委通过随访问卷和网上调查的形式,共发放调查问卷3000份,回收有效问卷2669份。其中,航班延误是乘客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有75%的消费者表示曾亲历过航班延误。在经常出差的消费者中,更是有94%的消费者深受航班延误之苦。此外,43%的消费者对航空公司在发生航班延误后,所采取的补救措施感到不满意。 据统计,2003年7月至2005年6月,京、津、沪、渝、川五地消委共受理航空类消费投诉700余件,涉及消费者超过1万人次,其中投诉航班延误占66%,票务纠纷占14%,行李丢失占12%,其他占8%。 “不可抗力”原因不真实 这次在五地区举办的联合调查座谈会中,有50%的消费者表示,在遇到航班延误后,航空公司往往不能及时告知延误的原因,并将延误原因一概归为“不可抗力”,造成消费者认为告知的信息不真实。消委相关人士称,近年来消费者的众多投诉中,在航班出现延误时,部分航空公司利用自行解释延误原因这一“有利”条件,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求偿权。 此外,消费者对航空公司不公布航班延误补偿标准表示质疑和不满。据消委相关人士介绍,民航总局出台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已一年多了,除少数航空公司外,大部分航空公司至今仍未向消费者公布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案。 目前,中消协已将此次调查的意见和建议转交民航总局,这些不合理规定有望得到进一步根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