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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婴致死涉嫌故意杀人 致死弃婴牵动南京市民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9:27 龙虎网

  【龙虎网讯】重病婴儿因遭到父母遗弃而导致最后死亡。在昨天晨报报道了这一弃婴事件后,许多市民都来电谴责孩子父母的做法。而有关法律界人士认为,把没有生存能力的重病婴儿遗弃在偏僻处,最后造成孩子死亡,那么孩子的父母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市民愤怒声讨弃婴父母

  “这个孩子的父母真是太残忍了,他们没有资格再去生育孩子。我觉得不论什么原因造成他们遗弃孩子,都应当受到法律制裁!”昨天上午,家住南京定淮门大街的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在看了晨报后,眼泪都流了出来。在昨天晨报所接到的所有电话中,和刘女士有同样看法的读者占了90%以上。

  死亡弃婴可能下星期一火化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南京市殡仪馆。被父母遗弃而死亡的弃婴就存放在这里的太平间。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是在前天中午12点多接到建邺公安分局滨江派出所民警电话的。他们殡仪馆车赶到后,在和派出所进行手续交接后,派出所先预交了1000元费用,殡仪馆把死亡弃婴拉回了殡仪馆。殡仪馆工作人员介绍说,派出所昨天上午打电话告诉他们,这两天他们经过调查,但还是没有找到弃婴的父母,称如果在下星期一还没有找到,那么就可以进行火化。

  律师:恶意弃婴涉嫌故事杀人罪

  对于弃婴,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的王惠律师告诉记者,遗弃婴儿是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将婴儿遗弃在机关、

医院大门口、他人家门口或其他行人较多的地方,涉嫌遗弃犯罪。如果将婴儿遗弃于没有行人或人迹罕至的地方,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则不仅仅是不愿意履行抚养义务,而是希望或者放任婴儿死亡,其行为严重侵犯甚至剥夺了弃婴的生存权,涉嫌故意杀人罪。

  晨报寻找知情者

  晨报从收集上来的信息看,死亡男婴基本上是因患重病无法救治才遭遗弃的,在被抛弃前,他的父母还为他挂了水,这说明父母仍然存有救活孩子的希望。然而,医生的最后诊断让他们失去了信心,最终选择了放弃。无论情况如何,为人父母者以这种方式终结孩子的生命于情于理于法都是不应该的,我们希望知情者能为警方提供线索,共同遣责这对夫妇,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痛悔。我们也希望他们在看到报纸后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目前死婴有如下特征:一,在他死亡前的四个小时内,曾经到医院或者诊所看过病,挂过水;二,其亲人带他就诊时间大约是11月16日晚6点至11月17日凌晨4点之间;三,死婴头上还插着针头,说明其父母走得比较匆忙或者打算继续给孩子挂水救治;四,孩子包被红黑色;五,死婴被抛地点是河西金盛装饰城西边菜地,说明其父母有可能是外来务工者,挂水地有可能就是河西的医院或者个体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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