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预案防控人禽流感疫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9:28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乌鲁木齐11月18日电(记者刘兵、曹志恒)新疆泽普县、乌鲁木齐县以及和田市连续发生禽流感疫情后,新疆全面加强人禽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18日,新疆卫生厅制定并下发了《自治区突发人间禽流行性感冒疫情处理预案(试行)》。 预案规定,全区各级医疗服务机构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人员进行详细登记,测量体温,询问有关症状,对体温高于38℃者进行医学观察,每日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如果新疆境内发生1例以上散发的人间禽流感病例,自治区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须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病例可能发生的原因和输入病例的来源,立即采取相应控制措施,组织自治区级医疗救治专家组对病人救治进行技术指导,加强病人救治,降低病死率;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10天,进行预防性施药;加强对全区卫生系统各部门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据了解,目前乌鲁木齐市各医院都已进入应急状态,自治区人民医院、兵团医院等医疗机构都制定了防治禽流感的应急预案,并启动了预检分诊门诊。截至18日,全区各大医院尚未发现有疑似患者,但各大医院的发热门诊都处在24小时待命状态,一旦发现病人将立即进行隔离救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