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法院举行公判大会一贩毒团伙4毒贩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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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9:54 汉网 | |||||||||
(记者陈麒麟 通讯员王明华 实习生张钦)昨日,青山区法院举行公判大会,一个贩毒团伙的4名毒贩分别被判处10年至15年有期徒刑。 29岁的高某与28岁的无业人员杜某认识后,两人决定由杜从外地购买毒品,由高负责在本地销售。
3月12日,高经张某介绍,又认识了周某。他们在一家宾馆内出售毒品时,被警方当场抓获,缴获了49.84克海洛因。 青山法院认为,高、杜、张、周贩卖毒品,其行为构成了贩卖毒品罪,遂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5年,杜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各罚1万元。张某、周某各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各罚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