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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打人耳光致人自尽 法院判赔57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9:55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11月18日专电(张涛 陈春平)遭到恶语辱骂又被打两记耳光后,八旬老妇服毒自尽,而辱骂这名老妇的周某被判处赔付5700元。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这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

  陕西省白河县西营镇的农村妇女周某与同村八旬老妇商某关系向来不和。2003年5月,周某与商某因琐事两次发生争吵,并相互抓扯。抓扯中周某恨上心头,扇了商某两耳光,
并对商某恶语辱骂。事后商某想不开,于当月18日在周某门前服下农药,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法院认为,商某气极服毒,其主观上对死亡有过错,依法应对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被告周某的争执打骂行为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白河县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判决周某承担40%的损失,共计赔偿商某家属经济损失5700余元。

  周某不服提出上诉,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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