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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选举票数 未过半数当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12:03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两人参选人大代表,票数均未过半,依法都不能当选。而苍南灵溪某办事处一组织干部竟伪造票数,虚报选举结果,让其中一人当选。日前,苍南县法院已受理此案,并择日开庭审理。

  2003年2月,韩某在担任中共灵溪镇某办事处委员会组织委员兼该办事处塘北居民区干部期间,被任命为塘北居民区选举苍南县第七届人大代表的选举领导小组组长,负
责组织办事处和塘北居民区的选举工作,对候选人张某、章某进行差额选举,选出一名县人大代表。经塘北居民区选民公开投票后,两人均未获得过半数选票,依法均不得当选。

  为使张某能够顺利当选,韩某指使其他选举工作人员拿来预备选票,虚填张某当选的赞成票,造成获选民赞成票过半数的假象。然后,又指使总监票人虚填《选票计票结果登记表》,以虚假票数上报县人大选举委员会确认,从而让张某当选为该县人大代表。

  检察机关认为,韩某身为负责选举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负责选举工作期间,竟伪造票数,虚报选举结果,致使选举结果失实,情节严重,应以破坏选举罪追究刑事责任。贤群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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