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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变门厅,状告开发商 门前噪声多,业主获赔2万5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1:08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李力)狗吠声、车轮刹车声……家住丰台马家堡附近一小区的周女士不堪忍受这些噪声,终于在入住3年后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昨天,丰台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她的请求,开发商需在判决生效后赔偿周女士2.5万元。

  2002年3月26日,周女士买下丰台区马家堡地区的一套期房。该商品房买卖合同所附平面图标示:周女士所购房屋在首层,合同还附有另一栋楼的标准层平面图,表示
周女士所购房屋与另一栋楼标准层平面图一致。另一栋楼标准层平面图标示与周女士同一户型房屋户门正对着的是走廊,而不是门厅。

  2002年底开发商交房后,周女士发现,她买的房屋房门正对着门厅和楼门,没有走廊。因为门厅面积较大,门厅就成为老人、孩子游乐、聊天的场所,而且她所购买的房屋房门距离值班室不到1.5米,且全楼仅此一出入口,行人的说笑声、打闹声,门口保安和住户行人的打招呼声彻夜不停,且住宅楼的铁门由于住户进出来回开关,撞击声昼夜不断,严重影响了她们全家的生活。为此,她将开发商告到丰台法院,要求赔偿因噪声给她造成的健康及精神损失共计12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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