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变门厅,状告开发商 门前噪声多,业主获赔2万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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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1:08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李力)狗吠声、车轮刹车声……家住丰台马家堡附近一小区的周女士不堪忍受这些噪声,终于在入住3年后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昨天,丰台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她的请求,开发商需在判决生效后赔偿周女士2.5万元。 2002年3月26日,周女士买下丰台区马家堡地区的一套期房。该商品房买卖合同所附平面图标示:周女士所购房屋在首层,合同还附有另一栋楼的标准层平面图,表示
2002年底开发商交房后,周女士发现,她买的房屋房门正对着门厅和楼门,没有走廊。因为门厅面积较大,门厅就成为老人、孩子游乐、聊天的场所,而且她所购买的房屋房门距离值班室不到1.5米,且全楼仅此一出入口,行人的说笑声、打闹声,门口保安和住户行人的打招呼声彻夜不停,且住宅楼的铁门由于住户进出来回开关,撞击声昼夜不断,严重影响了她们全家的生活。为此,她将开发商告到丰台法院,要求赔偿因噪声给她造成的健康及精神损失共计126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