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丢包分钱”为由趁机盗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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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1:31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11月19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方云 张滨)由3人组成的盗窃团伙以丢钱包为诱饵,趁机盗取路人钱财。近日,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审结此案,依法判处3名窃贼4年半至2年半不等有期徒刑。 王某某、杨某某和王某是四川老乡,都没有正当职业。今年5月13日14时许,在泰山火车站广场,受他们指使,一名外号为“水娃子”(在逃)的人故意将一个装有近100元人民
5月18日,王某某等人用同样手段再次作案。女旅客秦某上当,除了被盗走现金1100元外,邮政储蓄卡上的5000元钱也被取走。接着,女旅客马某也遭黑手,价值1400元的手机被盗,银行卡中的1990元也被取走。经过调查,6月8日9时许,民警在泰山火车站广场将王某抓获,接着于23时将王某某、杨某某抓获。 近日,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某、杨某某、王某4年半至2年半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