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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丢包分钱”为由趁机盗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1:3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1月19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方云 张滨)由3人组成的盗窃团伙以丢钱包为诱饵,趁机盗取路人钱财。近日,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审结此案,依法判处3名窃贼4年半至2年半不等有期徒刑。

  王某某、杨某某和王某是四川老乡,都没有正当职业。今年5月13日14时许,在泰山火车站广场,受他们指使,一名外号为“水娃子”(在逃)的人故意将一个装有近100元人民
币的钱包丢掉后离开。丢失的钱包正好被经过的女旅客张某看到,见张某拣起了钱包,王某某、杨某某立即上前表示:大家都看到了,但可以共同“分钱”。正当双方讨价还价时,在远处观望的“水娃子”遂以找钱包为由,上前对张某随身物品进行“检查”,并编造理由骗取了张某的储蓄卡密码。趁张某应付“检查”时,王某某便将其储蓄卡盗取,而后,王某通过银行自动取款机提取了张某的2300元现金。

  5月18日,王某某等人用同样手段再次作案。女旅客秦某上当,除了被盗走现金1100元外,邮政储蓄卡上的5000元钱也被取走。接着,女旅客马某也遭黑手,价值1400元的手机被盗,银行卡中的1990元也被取走。经过调查,6月8日9时许,民警在泰山火车站广场将王某抓获,接着于23时将王某某、杨某某抓获。

  近日,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某、杨某某、王某4年半至2年半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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