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陇县中毒学生一人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1:42 三秦都市报

  陇县发生的学生中毒事件,连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陕西省省长陈德铭于11月15日批示省卫生厅和宝鸡市派出专家指导诊治。从孩子们住院的当天(14日)起,陇县医院急诊科和内一科的30多名医护人员就每天为每个孩子制定了详细的用药方案,请市上和省上来的专家对病情较重的孩子进行会诊。

  19日,记者从陇县人民医院了解到,中毒最重的文文(化名)因病情多次反复,
中毒症状比较异常,最终还是于18日凌晨不幸身亡。

  19日上午,记者在新集川乡中学的学生食堂看到,5名老师正在用消毒粉和石灰对学生就餐的所有角落进行仔细消毒,锅、碗、瓢、盆等食堂灶具全部被堆放在院子中。一名老师告诉记者,学生食堂除本校学生外,还负责向新集川乡中心小学六年级两个班的寄宿学生卖饭。出事后,县卫生防疫站立即对食堂进行了查封,查封时间为5天,并要求限期整改。学校也将剩余的米、面、油等全部销毁。随后,这些学生就在教师食堂吃饭,后又转到乡政府食堂吃饭,每次吃饭,老师必须跟随学生,造成许多不便。最终,学校多方考虑将食堂灶具彻底更新,食堂内全面消毒,有望于21日正式向学生供饭。

  已经痊愈的小孩谭陇利,因自己即将出院,坐在病床上显得非常高兴。他边吃麻花边告诉记者,刚出事时,自己心里很害怕,担心回不到学校。经过医生的治疗和老师的照顾、开导,现在他也不害怕了。他说他的病不要紧,这两天他还去看了住在其他病房的同学,大家基本都快好了。同一病房的李亚军、马宏儒见到记者拍照,兴奋地说,再过几天,他们就能回学校读书了。

  经过宝鸡市公安局和陇县公安局的周密调查,学生集体中毒确系人为投毒。据了解,投毒者有可能就是六(一)班的一名男生,今年12岁。对于这一说法,警方只承认是人为投毒,但投毒者是否为六(一)班学生,警方没有明确的回答。由于事故发生在学校,警方正在就整个事件的责任方及事件前后的因果关系做进一步调查。

  本报记者 袁锋 杨晔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