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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抚养费 9岁女状告亲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5:0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9岁女孩贝贝目前向高新区法院起诉,向母亲张琼讨要4年的抚养费。4年前,贝贝父母离婚,她被判给了母亲张琼。“但是妈妈把我丢给了爸爸就不管我了,现在整整4年了。”贝贝认为母亲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和义务,因此要求母亲给付4年的抚养费1万余元。

  昨日,记者见到了贝贝和父亲郑文。2001年,51岁的郑文和张琼离婚,女儿贝贝跟随张琼生活,家里1万多元的债务则由郑文一人承担。“但是贝贝跟她妈妈仅仅住了一个多月
,她妈妈就把她丢给一个朋友,4年以来都没管过她。”郑文叹口气说,他以前是出租车司机,几年前下岗。离婚后家里惟一的一套住房也卖了,现在靠每月210元的低保生活。“我和女儿现在租在一个8平方米的小房间住。”郑文说,要不是因为生活实在艰难,他宁愿一个人拉扯女儿。

  “我恨我妈妈,几年来她只看过我两三次,我很伤心。”贝贝咬着嘴唇说,她认为妈妈不要自己了,之所以状告妈妈是要她承担起做母亲应尽的责任,把4年来应该给付的抚养费付清。

  昨日,记者找到了张琼的妹妹张丽。“张琼从来都没有说不管女儿了。”张丽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张琼现在外打工她也无法联系。不过,这4年来张琼一直在负担贝贝的生活费、学费、伙食费,贝贝的衣服、鞋子都是张琼买的。当初张琼和郑文离婚,贝贝判给了张琼,是郑文强行把贝贝带走的。张丽说,张琼这几年一直偷偷到学校看贝贝,一直争取把贝贝带在身边,无奈郑文始终不同意。(文中人物均系化名)本报记者 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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