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独自办案 志愿者背铐逮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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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11:0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榆林讯(记者许森枷通讯员贺睿)定边县公安局原缉毒大队队长张建民给没有执法资格的实习生和“禁毒志愿者”配发手铐,指使他们以警察身份抓捕吸、贩毒嫌疑人,造成恶劣影响。近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吴堡县检察院立案查处。 据了解,去年9月11日,张建民给实习生齐某、李某(二人均系警官学校学生,未毕业)提供了抓人名单,配发了手铐,指使他们在没有正式民警参与的情况下“独自”出去抓
今年4月,定边县公安局按上级的要求成立禁毒志愿者大队。张建民未认真审查“禁毒志愿者”身份,先用人,后上报,授意被立案查处过的人员在社会上招募禁毒志愿者。根据有关规定,禁毒志愿者大队的主要职责是禁毒宣传、预防教育、帮助戒毒人员远离毒品。而张建民却将“逮人”作为志愿者的主要任务,同时为了“多逮人、好逮人”,张建民又私自给“志愿者”配发手铐、缉毒大队办公室钥匙和尿检板,还指使“志愿者”在逮人时谎称是缉毒大队民警。在张建民的授意、放纵下,这伙“志愿者”在没有一个正式民警参与的情况下,一个月里就“抓回”20多人,并非法使用戒具(背铐),对被抓者搜身、殴打,导致个别受害人受伤住院。 吴堡县检察院认为,张建民身为公安民警,在缉毒工作中滥用职权,明知实习生、禁毒志愿者无执法资格,却两度授意、指使这些人使用戒具随意抓人,严重危害了国家机关的声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遂决定对张建民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 |||||||||